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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对大陆不锈钢反倾销措施(五年暂停征税)即将届满

中国台湾地区“财政部”近日发布公告称,针对大陆不锈钢冷轧钢品、特定镀、锌合金扁轧钢品、碳钢钢板、特定不锈钢热轧钢品、特定碳钢冷轧钢品课征反倾销税即将届期,国内同类货物的生产者或者为主要会员的团体等相关业者认为有必要继续执行的,可以在1个月内向其申请继续执行。

2019年10月9日,中国台湾地区“财政部”发布公告,针对上述钢品实行反避税措施,适用期间是2019年10月9日到2024年10月8日止,为期5年。不过因为考虑中国台湾地区整体经济利益,一直暂未对上述钢品课征反倾销税。

而课征反倾销税的适用期间即将到期,中国台湾财政部门公告相关生产者或团体如有必要,可以检附具体事证提出申请,包含申请人的代表性、涉案货物领受补贴及倾销情形仍然存在,岛内损害情形存在且是由涉案的货物所造成;或者虽然没有损害,但如果停止课征反倾销税将可能使产业损害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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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2日,中国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大陆的进口300系不锈钢冷轧钢品(SUS 300 series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cold-reduced》, whether in coils or sheets)作出反补贴终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太钢天管不锈钢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等中国大陆全部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幅度均为43.86%。涉案产品包括钢板和钢卷,税号为7219329011、7219329012、7219329019、7219339011、7219339012、7219339019、7219349011、7219349012、7219349019、7219359011、7219359012、7219359019、7220209011、 7220209012、7220209019。基于中国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的反补贴肯定性终裁,中国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将对本案作出产业损害裁定。

2019年7月12日,中国台湾地区财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对原产自中国大陆的进口不锈钢热轧钢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Hot-rolled)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鞍钢联众不锈钢有限公司、太钢不锈香港有限公司、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威海国际有限公司、广东吉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JFE商事会社、福建鼎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新钢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中国大陆全部生产商/出口商的补贴幅度均为43.86%;福建福欣特殊钢有限公司及其出口商上海JFE商事会社倾销幅度为26.68%,中国大陆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2.58%。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911、721912、721913、721914、721921、721922、721923、721924、722011、722012。

2019年10月9日,中国台湾地区海关主管部门发布公告称,鉴于公众经济利益,决定暂停原定于10月9日起对中国大陆的300系不锈钢冷轧钢品(SUS 300 series 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cold-rolled《cold-reduced》, whether in coils orsheets)征收为期5年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9329011、7219329012、7219329019、7219339011、7219339012、7219339019、7219349011、7219349012、7219349019、7219359011、7219359012、7219359019、7220209011、7220209012和7220209019。

2019年10月9日,中国台湾地区海关主管部门发布公告称,鉴于公众经济利益,决定暂停原定于10月9日起对中国大陆不锈钢热轧钢品(Certain flat-rolled products of stainless steel, hot-rolled)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的税号为721911、721912、721913、721914、721921、721922、721923、721924、722011、7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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