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镍铬不锈钢  >  国内 > 正文

财政部发布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 政策

8月1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 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进口半挂车用的公路牵引车、机坪客车、全地形车、9座及以下混合动力小客车(可插电)等22项商品,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资讯编辑:刘佳惠 021-2609391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