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我的钢铁网  >  镍铬不锈钢  >  国际 > 正文

海关总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方增加菲律宾

5月25日,据海关发布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菲律宾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协定》)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23年6月2日起对菲律宾生效实施。《办法》第二条所述的成员方增加菲律宾,《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特别货物清单》增加《出口至菲律宾特别货物清单》。

资讯编辑:刘佳惠 021-26093916
资讯监督:乐卫扬 021-26093827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