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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公布对进口马来西亚的不锈钢管对焊件的反规避调查结果

2023年3月2日,欧盟委员会第2023/453号实施条例将第2017/141号实施条例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不锈钢管和管对焊配件(无论是否完成)的进口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扩大至从马来西亚托运的某些不锈钢管或管对焊配件的进口,无论是否完成,无论是否声明原产于马来西亚。

2017年1月,欧盟委员会根据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141,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的某些不锈钢管和管对焊配件的进口征收了最终反倾销税,经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17/659修订。原产于中国的进口产品的现行反倾销税为30.7%至64.9%,原产于中国台湾的进口产品为5.1%至12.1%。

2022年1月,欧盟委员会根据《基本条例》第11条,通过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公告,启动了对现有措施的到期审查。这审查仍在进行中。

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针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不锈钢管或管件(无论是否成品)的进口产品,根据《实施条例》(EU)2017/141,通过马来西亚规避了对其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

经实施条例(EU)2017/659修订的实施条例(EU)2017/141对原产于中国的某些不锈钢管材对焊配件(无论是否成品)的进口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特此扩大到从马来西亚托运的奥氏体不锈钢管和管对焊配件的进口, 对应于AISI类型304,304L,316,316L,316Ti,321和321H以及其他规范中的等效产品,最大外径不超过406.4毫米,壁厚为16毫米或更小,内表面的粗糙度平均值(Ra)不小于0.8微米,不带法兰,无论是否完成, 目前归类为CN代码EX 7307 23 10和EX 7307 23 90,无论是否声明原产于马来西亚(TARIC代码7307231035,7307231040,7307239035,7307239040)。

与欧盟委员会合作的两家公司Pantech Stainless And Alloy Industries Sdn. Bhd和SPI United Sdn. Bhd将豁免,延长关税是适用于中国“所有其他公司”的64.9%的反倾销税。

本条例自2023年3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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